四川《推进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解读

2022-05-17 03:59:00    字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推进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商务厅(四川自贸办)会同省有关部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结合四川自贸试验区实际,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研究制定了我省贯彻落实措施,经省委深改会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为6部分,包括19项政策措施:
  一是提升贸易便利度。包括开展进口贸易创新、支持发展离岸贸易、推进“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等4条措施。重点提出加快建设四川天府新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自贸试验区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探索开展航空等保税维修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试点。
  二是提升投资便利度。包括加大对港澳投资开放力度、推动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支持自贸试验区实行产业链供地、开展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等4条措施。在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方面,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等通道优势,细化提出鼓励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探索航运服务开放创新,支持建设智慧口岸。
  三是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包括推进开放通道建设、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提升航运管理服务效率等3条措施。重点提出支持成都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加强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沿江铁海联运班列的战略链接功能,深化“铁路+”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
  四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包括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创新账户体系管理、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等4条措施。重点提出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加快推动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
  五是探索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的保障功能。包括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等2条措施。细化提出积极培育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属性的典型案例,持续完善多式联运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在自贸试验区落地运营。
  六是推进协同改革协同开放。包括支持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推进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等2条措施。在最大限度为四川自贸试验区赋权赋能方面,创新提出指导协同改革先行区参照若干措施探索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大金融、科技、医疗、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开放力度。
  三、出台意义
  《若干措施》有利于四川自贸试验区积极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继续把制度创新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突出位置,把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主抓手,深入推进“制度创新、产业引领、协同开放”三大攻坚,不断提升贸易、投资、国际物流便利度,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引领带动我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商务厅2022-05-16,制度创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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