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划定式”设摊监管有困难,如何监管才能更兼顾商户生存?
2024-09-19 0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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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后,大多数沿街市场主体(个体商户和摊贩)认为目前的设摊监管方式 “负担重”“难上加难”“更严了”,而无序设摊相比之下“负担轻”。
·2001年法规出台后,上海的设摊管理实践从“大分区”到“小分类”,从“区”到“点”,管理的颗粒度、细致程度逐渐变高,设摊也逐渐注重“品质化”;2022年新修订的《上海市容条例》出台后,法规与设摊管理实践趋向一致。
·“无序”设摊如果“不扰民”,被市民认为具有“方便日常生活”等优点,且有其嵌入市场、社会秩序的一面,不应简单从市容管理角度判其“无序”。
·全球不同城市在许可发放、申请、处罚,以及政府-社区-商户互动方式上多有不同,引入市场调控、社会组织社区参与和政府补贴激励,多了一些“自下而上”的反馈和“上下互动”的尝试,也可帮助降低管理成本。
热闹的街市,鳞次栉比的店铺,不时出现的摊位,是城市活力、烟火气的表现。
设摊为城市带来活力,也事关民生、就业,可为企业、商户释放更多经营空间;同时,设摊是市场主体商业行为向公共空间的延伸和占用,可能造成道路拥堵、空气污染和消防隐患风险,影响邻近社区居民对公共空间的使用。所以,在全球各国城市,设摊需要接受程度不一的规制和管理。
在上海的设摊管理中,设摊包括几种情形:有门店的设摊,指的是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其中不超出经营主体建筑红线的被称为外摆(位);无门店的“有序”设摊,指的是政府规划网红集市/夜市、分时步行街、早餐车、菜场等地出现的固定摆摊;而无门店的“流动”设摊,又被称为“无序”摆摊,指的是没有在合法、政府指定位置摆摊。上海设摊监管嵌入在上海作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精细化市容管理体系中。商户、摊贩等市场主体对既有的设摊管理有何反应和感受?上海的设摊监管模式有何特点,与市场主体需求之间是否存在张力?而其他城市如何监管、组织设摊行为,确保市场和政府的合理边界?
本文呈现了2024年4月至7月调研了上海沿街商户、固定和流动摊贩等市场主体对设摊监管的感受,访谈了上海市绿化与市容管理局市容处,分析上海设摊监管的政策逻辑,最后对比纽约、哥本哈根、都柏林、中国台湾等城市的设摊监管措施,以求为改善设摊监管和街市营商环境提供借鉴。
商户视角:现象和问题
2022年12月起,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上海市容条例”)不再全面禁止设摊,而是允许在“划定”区域的“有序”设摊,将除此以外的设摊视为“无序”设摊,并施以处罚。在此监管背景下,部分街市商户存在以下困惑或困难:
(1)大多数沿街个体商户不能“店外经营”,商户感到“难上加难”
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小本生意愈加难做,现在似乎因设摊监管“难上加难”。把商品摆到门店外销售,是沿街商户公认“有效”的增收手段。澎湃研究所研究员了解到,一水果店原本三四天卖完的货品外摆“一两天就能卖完”,月销售额会提高30%;一餐饮店增加30%的外摆座位,月营业额提高50%,个别月份甚至还能翻倍。
但目前,除了政府支持打造的“商圈”地段商户和连锁商户之外,绝大多数地段、个体工商户的店外经营,都被责令改正,甚至被罚款、没收物品,没有“合法”设摊的渠道。
2024年3至6月澎湃研究所研究员采访的8家上海沿街商户,基本都会提到“回本难”。一水果店商户表示,目前因为房租太高而压力很大,“每天营业额达到1000元”才能“回本”,但“很少能达到这个营业额”,同时房租“也在上涨”。他准备“再等一两个月看看情况”“不行就回老家”。
(2)商户因卸货等“正常”经营需求被罚,感到“不合理”
“背街”沿街商户只能在店门前完成“卸货”,但一旦车辆在公共空间停留超过15分钟,就会招致催促甚至罚款。一水果店商户说这类罚款“一个月有三四次”,但这是正常卸货,“不可能再快了”。另外,一二楼商户由于不属于一楼的合法外摆点位,其卸货也常被城管执法人员以“再不走就罚款”为由催促。一盆栽店商户售卖的植物必须“晒太阳才能活”,年底一次性被罚400元,并被执法者建议“换商品品类”。该商户表示,该建议“不切实际”,因为“整条街上只有一家盆栽店”。该商户也不想搬走,因为会“损失老顾客”。这些正常经营相关的需求被罚,让受访商户普遍感到监管有些“不合理”。
(3)“容许不罚”时长变短,电子监控推广,商户感到“更严了”
澎湃研究所研究员了解,某些街道城管会在“上面来检查”时提前提醒商户收回外摆商品,在“节假日”和“下班后”等时段容许不罚,并存在巡查频次、罚款金额等方面的微小“弹性”。这种情况正在由于电子监控的定制化、精准化而变少。
商户普遍感到监管“更严了”。一嘉定杂货店个体户说,2023年6月之后,上海嘉定等区安装的监控设备会“自动抓拍”超出门窗和外墙30厘米、摆放超过15-30分钟后的图片作为证据,并电子播报“严禁外摆”,声音“在街对面都能听见”。如果一直未改正,则城管会来现场进行劝告,拒不改正则开罚单,商户要去所属执法局缴纳罚款。一距离电子监控6米的水果店商户被罚频次最多,“一个月要去执法局几次”。
(4)“合法”摊位单月收益高但不稳定(高风险),摊贩感到“负担重”
收益高但不稳定,成本也不低,摊主承担高风险。和有一批老顾客的门店不同,设摊区的生意“时好时坏”。松江某夜市摊贩表示,上个月“生意火”,这个月的营业额“明显下降很多”。研究员观察到,该夜市转租率高,大约四成的摊位贴着“转租”信息,且出现二、三和四房东。摊位似乎成了第三方物业和若干房东的投资产品,但升值还是亏本,暂未可知。
“合法”摊位租金的市场价在0-1万元不等,例如,不到一平方米的摊位,具有代表性的松江泗泾夜市目前月租金最高超过10000元,静安彭浦新村夜市约4000元,而浦东周浦夜市1000元。开放区内定价有些许梯度,比如周浦夜市靠近出口的月租金为200元,是最高定价的20%。
“不确定性”让摊贩承受高风险,感到“负担重”。
(5)“无序”流动摊贩收益低但成本低,摊贩感到“负担轻”
受访流动摊贩认为,“有序”的设摊开放区的摊位“没人去”,不如“去人多的地方做生意”。因为没有摊位、房租的租金成本,流动摊贩的生意更灵活、自由,不用担心亏本,可以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做生意的方式,例如,一受访摊贩通过交通工具活动扩大范围来增加收入,如遇城管驱赶就去“另一个点位”;另一受访的手工艺品摊贩认为,虽然在自家附近摆摊只能“赚点买菜钱”,但“时间自由”“和兴趣爱好相结合”。受访摊贩常被驱赶、收入更少,但因为没有高租金的压力,负担不大。
总的来说,“有序”设摊面临较大的亏本风险和生存压力,而“无序”设摊虽然收入较少,但是成本低且形式灵活,整体压力更小,这也许是“无序”设摊屡禁不止的原因。
市场主体的感受很大程度上与监管是否顺应市场需求和逻辑有关。那么,设摊监管逻辑是如何形成的呢?
监管视角:“自上而下”管控体系的形成
法规文本上,现行国家级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容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除非建设等特殊需要,且须取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但该条款并未明确“街道两侧”“公共场地”所指代内容。2001年上海地方性法规出台时,将其具体定义为“门窗外墙线以外的区域”,并规定“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不过,本世纪初的实际管理却未完全按此执行,而是延续了上世纪七十年代至本世纪初“还路于民”同时“恢复道路的交通功能”的设摊治理目标。
2001年法规出台后,上海的设摊管理实践从“大分区”到“小分类”,从“区”到“点”,管理的颗粒度、细致程度逐渐变高,设摊也逐渐注重“品质化”。
2006年,为迎接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上海提出“严禁区”“严控区”“控制区”三大分区,对不同区域的设摊行为采取差异管理措施。不过,在世博会后数量大幅反弹;2014年出台的综合治理政策提供了设摊严禁区名单、细化了整治保障措施和管理规范:“在严禁区禁止设摊,严控区禁设临时销售点(管控点)、有序设置小型修理摊、在控制区设置合规的摊贩临时集中疏导点。”同时,2021年至2023年,因商务委推行三年早餐工程,“流动餐车”等组织化设摊开始出现在严禁区。“无序”设摊治理举措逐渐固化。
2022年7月,新修订的《上海市容条例》第二十一条将原来的“不得”现改为“不得擅自”,“合理平衡”了禁止范围,法规与设摊管理实践趋向一致。
在此基础上,2023年6月《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规定各区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设摊开放区”,在疏导点、管控点之外新增“特色点”,截至2023年11月划定特色点234个。上海绿容局市容处相关负责人解释,特色点的设置是为了“满足市民呼声较多的新型消费需求”,“比‘摆地摊’品质更高、水平更高”。
从规模数量和构成角度来看,上海绿容局市容处相关负责人认为监管政策取得了积极效果:“第三方测评机构统计的‘无序’设摊从4万多个降低到7000多个,特色点所占开放区比例有所增加。”
可以看出,设摊监管实践和法规逐渐精细化、严格化、品质化,且基本为自上而下的管控模式。其显现的特征似乎能解释前述市场主体的感受。
特征一:第三方企业才能申请“开放区”,个体商户缺席合法设摊“白名单”
上海城管执法局的“摊”服务地图数据显示的16个区合法合规的设摊点中,外摆的基本都是如星巴克等品牌连锁商户,集市/夜市都由第三方物业机构进行管理。例如,杨浦区大学路摊位由瑞安地产集团下属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浦东新区周浦夜市摊位由上海宗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管理。这与设摊开放区的申请流程有关。市绿容局市容处负责人证实,各街镇部门“一般只接收由第三方服务企业提出的设摊开放区申请”。也就是说,除了在政府打造商圈内的一小部分商户,绝大部分沿街个体工商户的外摆行为,都是“跨门经营”“无序设摊”。
对此,《上海市容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罚是“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暂扣经营物品和相关工具”。
特征二:街道政府负责设摊开放区的划定及管理,开放区数量少
《关于规范和服务保障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划定的方案需要“结合属地实际”“综合各相关方意见建议”,规定由“街镇综合执法机构”负责设摊区的划定和调整、审核、日常监督和责任主体的确认等职责;而区绿容局负责牵头11部门“联审”街道“划定”方案,进行监管指导。
规范设摊涉及方方面面如环卫、保洁、电力保障、安全服务、物业管理、城管执法、社会治安等,街镇的执法压力大、管理成本高,投入产出不成正比。这导致街道镇日常管理需要尽量减少设摊开放区数量,并将日常管理“外包”给第三方企业。
特征三:第三方管理公司是设摊开放区的运营主体,摊位费成本高
上海城管执法局的“摊”服务地图上16个区合法合规特色点,基本由第三方公司运营、管理。专业、规范的管理需要雇佣清洁、垃圾收运人员,存在实际的摊位管理成本投入,一定程度抬高了设摊成本。这导致实际的管理成本需要摊贩分担,出现前述“摊位费高”的现象,不过也确实改善了市民的夜市体验。研究员观察到,在松江泗泾夜市所在的商业广场内地面清洁、垃圾储运遵守规范,环境整洁程度确实比早年更佳。
特征四:严控区人流量大,但是只能设置特色点(外摆/夜市/集市),不能设置疏导点、管控点,导致部分摊贩转为“流动”
《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特色点是以新型业态为主,符合城市高品质要求,品牌化、主题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外摆位、限时步行街等点位;疏导点是以服务基本民生为主,采取入场入室经营的点位;管控点是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为主,利用闲置空间经营的点位。
特色点可以设置在除了严禁区以外的严控区和控制区,覆盖范围最广;而服务基本以民生为主,且必须入场入市的疏导点只能设置在控制区,不能去严控区,即《上海市主要道路(河道)和景观区域范围界定》规定的170条主要道路、90个主要河道两岸以及衡复历史风貌区、静安寺地区等60个主要景观区。设摊开放区点位避开了人流量大的场所,导致了前述部分摊贩因为“没人去”而不愿去疏导点、特色点摆摊的现象。
特征五:引入数字化、高科技手段,基层互动 “弹性”变少
为了降低人工巡查、设摊清扫等管理成本,上海市政府从2023年1月开始以固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流动智能街巡车等高科技手段相结合进行“非现场执法”。据2023年1月正式实施的《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非现场执法”是指城管执法部门通过技术监控设备、视音频记录设备等收集、固定违法事实,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方式。
“无序”设摊有市场、社会需求
自上而下的管控模式下,如果要控制管理投入的成本,自然会导致设摊开放区许可有限、摊位费用高,以及简单化、“一刀切”的监管方式,并缺少市场社会(企业商户)的需求表达、实现的渠道。这造成了设摊监管和市场主体需求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促使沿街商户和摊贩转向“无序”设摊(跨门\占道经营、流动摆摊)。
数据显示,2023年1至4月,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共依法查处乱设摊案件约占五分之一,市民对乱设摊的投诉较多。但另一方面,市民对流动摊位的观感不只有“抱怨”,有时反而“支持”和“需要”。
流动到居民身边的摊贩,给消费者提供了更丰富、灵活、便利的选择。对于特定商品,流动摊贩的商品比门店性价比更高,所售物价低20%左右。特别是应季、应景的商品,更受欢迎。研究员观察到,静安区威海路没有售制凉皮的餐饮门店,春夏时节会定时定点出现一卖凉皮的流动摊贩,两三个小时内能卖掉十几碗凉皮,生意不错。另一在小区门口卖花的摊贩,产品和街上另一家鲜花门店区别并不大,但价格便宜些,也有顾客光顾。
一受访市民表示,只要不影响正常生活及交通,或带来太大安全风险,他并不介意摊贩对人行道的“适度”占用,反而很支持。他每天通勤时间紧,无法特意去某个区域买东西,街边摊贩所售食品让他“回去不用做饭”。
对于食品安全等证件的缺失,市民似乎顾虑也不大。另一受访市民表示,“买一次就大概知道是否有问题了,试错成本低”,“如果是天天来的流动摊贩,有问题也能找到人”。他认为摊贩所售商品实际“不比店里的差”甚至“更好”。
除了便利生活,流动摊贩在社区还会因“熟客”建立信任互助关系。一受访摊贩表示他会借用社区居民的冰箱存放商品;也会帮居民带些想要的商品,甚至有流动摊贩发展帮居民搬运物品等其他业务。
综上所述,“无序”设摊有其嵌入市场、社会秩序的一面,不应简单从市容管理角度判其“无序”。如何“不断完善”设摊开放区的“划定”来顺应市场、居民消费者的多样需求,可以看看其他城市的做法。
国外城市案例:多方互动“产生”设摊区域
对设摊、外摆的治理目标应是城市商业活力、生活便利和公共空间使用的平衡,而非对城市景观统一、有序的简单追求。一般来说,城市政府颁发许可,以许可发放数量、费用及许可地段和时段来引导“设摊”,以罚款金额、没收超线摆放物品作为处罚来控制“设摊”。不过,全球不同城市在许可发放、申请、处罚,以及政府-社区-商户互动方式上多有不同。
纽约:不分地段、外摆收费,以及商铺所在社区有投票否决权
纽约在设摊许可授权范围上有更高的宽容度。
2024年3月起纽约实施的“户外就餐计划”(Dining Out NYC)不划定有限的“合法”设摊范围,允许符合空间条件的商户申请在店前公共空间外摆位经营的许可。如果征得所在社区同意,大部分沿街商户可以通过缴纳许可费用,获取店外经营权,自发在人行道、广场等公共空间外摆。不过,为控制申请数量,商户需要4年一次支付“许可证费”在1050美元-2100美元不等,并需要每年支付“可撤销同意费”,其金额根据餐厅外摆的地段、面积大小不等(越靠近中心地段费用越高)。
另外,纽约商户能否外摆,还需要取得所在社区的同意。社区委员会有投票否决权,一旦否决,商户则需要参加听证会,与社区居民进一步协商。这种收费机制或对低成本经营的小商户不够友好,但引入市场方式,平衡店外经营需求和供给,多了一些“自下而上”的反馈和“上下互动”的尝试。
在“路边摊”管理上,纽约等全球城市只把少量路段设置为禁止区和分时段区域设置为“禁止”设摊范围,给沿街商户、摊贩留出了最大限度的活动范围。同时,一些社会组织项目也发挥“自下而上”的力量,推动非正规经济以最小成本进行“正规化”。例如,纽约市非营利组织“街头摊贩计划”(Street Vendor Project)通过组织社会活动、项目和会员制等一套方式来帮助流动摊贩获得许可,经营并不需要进入特定受管理的区域。这个组织目前吸纳了纽约10%左右的流动摊贩加入。
哥本哈根:不限地段、收费门槛低,不影响周边居民,许可自动延长
欧洲城市普遍城市化程度很高,但是设摊政策普遍也很宽松。常年排在各类“世界宜居城市”前五名的丹麦哥本哈根,不仅摊贩许可流动范围大,还对超出建筑红线的外摆座位有更高的宽容度和更低的门槛,并因此产生了吸引世界游客到访的活力街景。
哥本哈根沿街商户全部都可以申请许可在门店前人行道、广场外摆座位,而且申请门槛较低。哥本哈根市政府网站显示,如果获得邻近居民、店铺同意,并需符合摆放物品尺寸设置条件,只有在希望放置广告牌或类似的宣传材料时需要支付年费。所有商户都可申请并自动续期直到商户申请中止。
都柏林:发放补贴支持外摆
都柏林是著名的科技中心和创业之都,拥有众多跨国公司、创业社区,常年位于“欧洲宜居城市”前十,同样会划定设摊的区域,但政府以发放补助的方式支持商户店外经营。据报道,2021年3月爱尔兰政府宣布拨款1700万欧元用于向商户发放补助金.企业需要取得街头家具许可证,以及符合规划许可企业可获相当于成本75%的补助金来补贴公共区域外摆,最高可申请4000欧元,并以此带动就业和旅游。某些城市旅游局会列出城市前10或前50的外摆餐厅建议,推动游客到访外摆餐厅。
中国台湾:摊贩自治组织降低摆摊管理成本
台湾夜市采用摊贩自治来降低管理成本。花园夜市成为台湾面积最大的夜市,其原因就是摊贩自治协会和场地提供方在租金价格上有一定弹性,商户可根据一定的比例来缴纳费用。同时,在特定时段营业、通过自己打扫摊位等方法,有效减少管理投入,降低经营成本。引导摊贩“自治”,或许是降低第三方带来的额外管理成本的可选方法。
项飙在《跨越边界的社区》中说道:“正规化不是靠政府独家推进的,而是多方互动的结果。其中市场规则的作用不比政府的小。”对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等“非正规”益处的认可不应仅停留在学术层面,还需要更多贯彻在中国城市的实际管理上。
上海希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设摊管理上也许可以更多对标全球城市经验,在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中融入“自下而上”的社会主体意见表达和参与,一定程度上允许来自市场主体参与的自主性和自治存在。这也是设摊监管政策能走向民生就业、企业营商和市容监管的合理平衡点的惟一方式。
(澎湃新闻2024-09-18,澎湃研究所研究员 吕正音 周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