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筑牢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根基

2024-03-15 11:33:00    字号: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这是金融“五篇大文章”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五篇大文章”在去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被首次提出,是建设金融强国的一部分。同时,《政府工作报告》还要求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设金融强国离不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随着一年一度“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受到广泛关注。相较于城市金融消费者,农村金融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和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在金融服务渠道方面相对不足、自身金融知识和金融素养普遍不高,农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正日益凸显。
  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诸多困境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地区的金融消费者往往由于地理、教育等因素,难以获取全面、准确的金融信息,导致在金融产品选择、风险评估等方面存在困难,而且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相对较少,金融服务覆盖面有限。同时,部分农村金融消费者由于缺乏金融知识,对自身权益保护的意识不强,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旻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困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不对称。农村金融消费者往往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了解相对较少,缺乏金融知识和专业技能,容易受到不公平的销售和欺诈。
  第二,服务不足。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条件和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服务网络不够完善,农村金融消费者面临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
  第三,缺乏有效监管。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相对薄弱,监管资源有限,监管措施和手段不够完善,导致非法集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打击。
  普遍来讲,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的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存款、信贷、支付、理财、保险等诸多方面。优化金融服务,就是要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普惠性和效率,使更多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和品质化的金融消费需求。
  为摆脱当前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困境,李旻建议,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披露和宣传教育,通过加大对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警示教育力度,增强对金融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借助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的便捷性,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满足农村金融消费者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和手段,加大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金融市场公平有序运行。
  对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非常重要
  随着金融消费领域的不断扩大,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框架也在不断完善。在法律和政策框架方面,一系列规范性政策文件陆续发布。2020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正式施行。2023年3月,《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在机构改革方面,在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中,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离不开对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在刘春生看来,金融监管部门应监督指导金融机构合规经营,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农村金融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权益保护意识。
  《政府工作报告》在安排今年的重点工作中提出,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对于做好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在刘春生看来,金融科技创新在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方面,金融科技创新可以推动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创新也可以为监管部门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手段,应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创新在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农村金融机构保证自身稳健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防控风险的必由之路。
  对于如何加强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李旻建议:
  第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要求和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农村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成为受害者。
  第三,加强金融机构的责任意识。金融机构应该认识到农村金融消费者的特殊需求和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金融消费者的服务和保护。
  第四,建立有效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一方面,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定期对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其风险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刘春生表示。
  (《中国经济时报》2024-03-15,吕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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