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鼓楼区衣锦坊东口北侧,原衣锦坊 2-4号。据传原为郑姓人家宅第,创建于明万历间( 1573-1619),后经多次改建;清道光间(1821-1850 ),由孙翼谋家族购置、重修,成为孙姓子孙的私宅。孙翼谋(约生 于 1820 年,卒年不详 ) ,又名贻谋,字砚诒,号谷庭,侯官人。清道光二十年(1840 )举人,咸丰二年(1852 )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官御史、知府、按察使、布政使、署理巡抚等,在皖 2 0 年,多行善政,清正为民,卒于官。富藏书。
该宅院三座毗邻,每座三进,一共九进,俗称“九落透后”,是当时全坊最大的宅院。
自西而东,第一座为主座大院,第二座为别院,第三座为花厅园林。整个建筑群坐北朝南,四面围墙,占地总面积267 5平方米。房屋建筑皆用穿斗式木构架,双坡顶。主座建筑为三进院落,大院临街六扇大门,入门有门头厅,厅中央有插屏门,门施墨漆(为避朱明王朝姓讳)。左、右耳房。进石框大门,三面环廊,中有天井,均铺以平整石板。厅堂面阔三间,进深七柱,正厅特大,有左、右厢房。第二进面阔三间、第三进面阔五间(明三暗五。明朝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府第才许主厅建五间房)。两进皆进深五柱,每进东侧都有小门可通别院。
第二座杂院为别院,由书斋、佛堂、厨房、饭厅、库房等组成。再往东,又有小门通第三座花厅园林。其梁架、攀间刻花及泥金“一斗三升”等均雕刻精美。花厅最大特色是建有水榭戏台,是为府内喜庆宴会及观赏戏剧之地。花厅在主座西侧,有小门直通水榭戏台。
戏台建于池上,水池面积约60平方米,池底有多眼涌泉,长年不涸,清澈见底。池内养有金鱼、红鲫、龟鳖等水族。戏台坐南向北,单层,方形,面积约 3 0 平方米,四柱单开间,九脊歇山顶。檐下夹角施雕花弓梁垂柱,内顶上方形藻井,天花中刻团鹤,周饰蝙蝠,象征福寿。戏台建于水池之上,三面临水,中隔庭院(天井),面对楼阁,不仅清幽凉爽,而且利用池水传音效果良好,具有科学巧思。台西侧贴墙设走马栏桥,居高临下,专为女眷看戏之所,可通连楼阁;台后有化妆室。池周设石护栏,栏板浮雕花卉;池外东、西两侧有走楼,走楼后为假山、雪洞。
戏台北面建双层楼阁,坐北朝南,楼上楼下均为前廊后堂,穿斗式木构架,单檐歇山顶,东侧台阶可通二层楼阁。楼卞大花厅,可供主人聚会、宴客、品茶、听曲、看戏或登高望远。楼上南面走廊较宽大,供女眷上楼用。墙头、壁下、屋脊均有灰塑及花边纹饰等,皆精工细作,造型独特,至今保存完好。从楼台高处瞭望西侧马鞍型山墙,犹如波浪起伏连绵。这是福州市现存唯一的院内水榭戏台。
孙翼谋旧居是三座毗连、“九落透后”的大型建筑,乃坊内最大宅院。其重要特点是院内水榭戏台,不仅建筑精致、独具特色,而且成为研究明清时期福州官绅生活、民间戏曲活动的实物资料。新中国成立后,该房曾先后为福州市文化局、派出所、织布厂、居委会改作办公或生产场所 。 1992 年公布为鼓楼区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修复做到恢复原貌、保存风格,很有意义。
选自《坊巷名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