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烃
勿以利而弃义勿以怒而废礼
勿以疏远而遂忘勿以贫贱而轻绝
林烃(1540—1616),字贞耀,闽县(今福切记。
州市)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出知建昌府,治事简静,断事敏捷。调太平郡,以政绩迁广西副使,历广东布政司参政,转南京太仆少卿。当时马政荒废,林烃力加整顿,官民便利调任北京刑部侍郎,升南京工部尚书。归家唯图书数箱,乡居生活俭朴。著有《覆瓿集》。故居在文儒坊。
勿以利而弃义,勿以怒而废礼,勿以疏远而遂忘,勿以贫贱而轻绝[1(《濂江林氏家谱》)
注释:
[1]轻绝:轻易弃绝。
点评:
非唯睦族之良言,亦修身之正法也。切记切记。
选自《三坊七巷名人家风家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