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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15
林徽因与北京文物保护
1953年,一次北京市召开文物普查会议,与会人员就某些文物该不该保护进行讨论。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指出:要把北京有价值的文物进行彻底调查,调查清楚后才好讨论保护的问题。林徽因当即响应,提出三个重要观点:首先,她认为保护文物建筑与城市建设不是矛盾的,应当把它看做是城市建设的一部分。保护现在是为了将来新的创作。第二,要重视民间工艺、民间艺术,这也是文物。第三,要整体保护,不是局部、个别的。这些观点,对今天的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仍然是很有价值的。
选自《三坊七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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